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和科学技术部办公厅日前联合发布了《关于公布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度试点名单的通知》(下称“《通知》”),确定北京市门头沟区等84个城市(区、县、镇)为国家智慧城市2014年度新增试点,河北省石家庄市正定县等13个城市(区、县)为扩大范围试点,加上前两批公布的193个城市,截至目前,我国的智慧城市试点已接近300个。
《通知》要求,为做好试点工作,各地要根据《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(2014-2020年)》和发改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的《关于促进智慧城市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》相关要求,以科技创新为支撑,着力解决制约城市发展的现实问题,建设绿色、低碳、智能城市。
《通知》指出,试点城市要从城市发展的战略全局出发,加强顶层设计,促进“多规融合”;推进信息资源共享和社会开发利用,强化信息安全;创新建设和运营模式,激发市场活力;明确责任和考核制度,落实相关保障措施。
各专项试点单位要根据专项特点和示范项目实际修改完善实施方案,建立研发示范协同工作机制,落实建设运营资金,强化技术攻关、产品研发和商业模式探索,做好成果应用示范和推广。对于未列入试点的申报城市,住房城乡建设部和科技部将研究确定增补方案。
此外,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节能与科技司、科技部社会发展科技司、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和科技主管部门,将与试点城市签订创建任务书。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将与专项试点单位签订创建任务书。